第三十四章 什么人会干这种事(2 / 2)

老村长看着他的表情,浑浊的眼睛眯了一下:“汉良,认不认识?”

“不认识。”

他把信封撕开。里面只有一张照片,没有信纸。

照片是黑白的,拍的是一群人的合影。背景是一栋建筑的大门口,门楣上挂着一块牌子,但照片太模糊看不清楚。

合影里有十几个人,男女都有,穿着七十年代的衣服。

照片的右下角,一个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姑娘站在最边上,低着头,只能看到半边脸。

但李汉良一眼就认出来了。

林浅溪。十八九岁的林浅溪。

照片背面用同样的笔迹写着一行字——

“她不是你以为的那个人。问她,1976年的秋天发生了什么。”

夜风从村口灌进来,马灯的火苗猛地晃了一下。

李汉良把那封信和照片锁进了炕柜最底层的铁皮盒子里。

铁皮盒子上头压着承包合同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,底下垫着结婚证。

照片里十八九岁的林浅溪低着头,两条辫子垂在胸前,看不清表情。

1976年的秋天。

他把这个时间点在脑子里翻了好几遍。上辈子的记忆里没有任何关于林浅溪七六年经历的信息——他跟她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上辈子他在县城修车铺当学徒的时候,林浅溪已经被卖进了白桦沟。

但有人知道。

而且这个人现在就在附近活动。

骑自行车跟过驴车的那个呢子大衣男人,找马三打听过林浅溪的省城来客,以及这封没有署名的信。

三件事指向同一个人。

李汉良没有跟老村长多解释。他只说了一句:“有人想搅事,我心里有数。”

老村长看了他一眼,拄着拐棍走了。走了三步回头丢了一句:“你媳妇那边,该说的说,别瞒着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院门关上。

李汉良站在院子里,把旱烟点着,深深吸了一口。

不急。

信里写的“问她1976年的秋天发生了什么”——这话是激将法。发信的人不想直接对他动手,而是想让他跟林浅溪之间产生裂痕。

说明这个人的目的不是害林浅溪,而是想把她从李汉良身边拉走。

什么人会干这种事?

旱烟烧到了指头根,烫了一下。

他把烟屁股摁灭,回屋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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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刘老三果然来了。

一辆板车拉了六个麻袋,四百二十斤山核桃,堆在铺子门口跟小山似的。

刘老三在旁边搓着手,脸上又期待又忐忑。

李汉良搬了杆秤出来。秤砣是从孙建国那儿借的,十六两老秤,准。

一袋一袋过,田大强在旁边记数。

“第一袋,七十二斤。”

“第二袋,六十八斤。”

“第三袋,七十一斤。”

六袋过完,总重四百二十一斤三两。

“算四百二十斤整,抹了零头。”李汉良报了数,“两毛一斤,八十四块。”

他从兜里数出八十四块钱,一张一张地摆在柜台上。

刘老三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。八十四块。他家后山上的核桃树年年结果,往年都是自家炒了吃,或者送人。四百多斤核桃在他眼里跟柴火差不多,没想到能换这么多钱。

“汉良兄弟,你……你真收啊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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