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外 《平乱志·简雍传》(2 / 2)

雍久在幕中,与先主狎。

每议事,诸将皆正襟危坐,雍独箕踞,啖果饵自如。

人有以失仪言于先主者,先主曰:“宪和从我于患难,坐则同席,食则共器,岂可以常礼拘之?”

建安四年,先主得豫州,以雍为豫州长史。

豫州新附,豪强骄蹇。

雍至,召郡中父老,置酒高会。

酒半酣,有豪强抗言曰:“使君仁德,吾等知之。然简长史,书生也,能治剧郡乎?”

雍笑曰:“吾不能治剧郡,然能饮酒。”

举觥属之。豪强不能辞,连饮数斗,皆醉仆。

雍独饮至天明,神色自若。

自此郡中豪强皆服,曰:“简公非独文士,真酒雄也。”

建安七年,迁并州刺史。并州与羌胡杂处,民风剽悍。

雍至,不设严法,但与民休息。

常微行乡里,问民疾苦,归辄召属吏议所以处之。

州中大治。

雍在并州六年,民怀其惠,胡人不犯塞。

建安十一年,迁洛阳令。洛阳新复,残破尤甚。

雍招流亡,葺城郭,立市廛,期年之间,居民渐集,百业复兴。

雍每晨起,骑马周行城中,见有颓垣不葺者,立召坊正责之;见有孤老无依者,命吏录而廪之。

洛阳父老曰:“简公治洛,如理家事。”

建安十二年,先主即皇帝位,国号汉,改元章武。

雍以佐命之功,拜太常,掌宗庙礼仪,位列九卿。

章武元年,司隶大旱,粮食歉收。

有司奏请禁酒,以省粮谷。

诏下,民间以酿酒为业者皆坐系。雍欲谏而未得间。

一日,与先主行于市,见一男子行于道中,雍忽指谓先主曰:“彼欲行淫,可执之。”

先主愕然曰:“卿何以知之?”

雍曰:“彼有淫具在身。”

先主曰:“卿何以见其具?”

雍曰:“臣未见其具,然臣见其携酢浆之器。酢浆与酿酒同器,今禁酒,则凡有酿酒之器者,皆当坐罪。彼既有酢浆之器,是亦有‘淫具’也。推有司之意,有器即有罪,则彼不可执乎?”

先主大笑,乃悟雍之讽己,即日弛酒禁,但禁酿造买卖,不坐藏器之家。

章武二年正月朔日,帝大宴群臣于洛阳宫。

雍时为太常,当执礼以赞。然雍已醉卧庑下,呼之不起。

帝笑曰:“宪和醉矣,勿强之。”命人取锦被覆之。

雍酣卧至日昃乃寤,见身上锦被,问左右,知帝所赐。

雍即起,趋宫门请罪。

帝方与群臣博戏,见雍至,赐以酪粥,曰:“宪和饥否?此粥尚温。”

雍捧粥而啜,涕下。帝问:“何泣也?”

雍曰:“臣起于微末,从陛下三十余年。昔在涿郡军中,陛下见臣伏案而卧,解衣覆臣。今陛下富有四海,犹覆臣以锦被、赐臣以温粥。臣何敢泣?臣自伤不能报陛下万一耳。”

帝亦潸然,举酒属雍,雍一饮而尽。

是日,帝与雍话旧事,自日中至夜分,群臣皆散,二人犹坐语不止。

章武七年,雍疾。帝亲幸其第视疾。

至则见雍卧于榻,案上犹置酒一壶、果一盘。

帝怒曰:“疾而饮,何不自爱!”

雍笑曰:“病中无他好,唯此物可遣日。陛下欲臣戒酒,臣请戒之。”

帝曰:“卿能戒酒,犹虎能食素。”

雍曰:“陛下此言,臣当记之。”

帝为之失笑。因坐榻侧,执雍手论旧事。

语及田畴、徐邈少时争蜜饯事,二人拊掌大笑。

雍喘不能止,帝为抚其背。

临去,解御衣覆雍身,曰:“昔在军中覆卿以衣,今复覆卿。卿善养疾,毋使朕忧。”

雍顿首谢。

帝去后,雍语家人曰:“吾一生不勤,而陛下待我如初。吾无憾矣。”

翌日,薨。年五十有四。

帝闻,默之,诏赠司徒,谥曰“贞简”。陪葬昭烈陵。

史臣曰:简雍起于布衣,与先主有里巷之旧。

从起兵于涿郡,历四十余载,终至九卿。

观其生平,非有奇谋异策、赫赫之功,然先主终身亲之,不啻手足。

盖创业之初,文墨之劳、簿书之绩,虽无斩将搴旗之烈,而实为社稷之基。

雍以慵懒之性,为先主强起者垂四十年,非忠而能若是乎?

至其讽谏禁酒,以俳谐悟主,古之滑稽,不能过也。

谥曰“贞简”,不亦宜乎?

赞曰:

涿郡故里,与龙同游。晨叩夜呼,四十春秋。

彭城育士,豫地筹谋。洛阳营都,太常肃旒。

青徐豫并,所至民讴。位列九卿,俳谐自优。

五十载谊,生死同舟。谥曰贞简,千古悠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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